内蒙古呼格案:18岁少年喊冤惨死,多年后真凶落网
内蒙古呼格案:18岁少年喊冤惨死,多年后真凶落网
1996年4月9日,杨姓女子在呼和浩特第一毛纺厂家属区上公共厕所。当晚21时15分,被发现该女子被强奸窒息而死。
当时18岁的呼格吉勒图与同事闫峰吃完饭回家后,听到女厕内有人呼救,善良的他就急忙赶往女厕所,当他赶到时,只发现被强奸后窒息而死的女尸。
呼格出于好心,急忙报警,但被当时的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分局局长冯志明认定为凶手。

1996年5月23日,呼格吉勒图案开庭审理,检方以“流氓罪”和“故意杀人罪”两项罪名对呼格吉勒图提起公诉。
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认为,呼格吉勒图在公共场所采取暴力手段猥亵妇女,并扼颈致被害人窒息死亡,手段残忍、情节恶劣,应依法严惩。
呼和浩特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呼格吉勒图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流氓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1996年6月10日6点,死刑公审大会在乌兰恰特召开。呼格吉勒图与其他三名死刑犯被绳子捆绑,围观的人挤满了两层楼。
10点,呼格吉勒图被执行死刑。呼格吉勒图的三弟庆格勒图在呼格吉勒图被执行死刑后,在火葬场料理了后事。发现呼格吉勒图身上有两个枪眼,太阳穴一个,后脑勺一个。尚爱云回忆第一枪呼格吉勒图可能没死,于是又补了一枪。在殡仪馆美容的时候,呼格吉勒图的右眼始终闭不上。
据呼格吉勒图在1996年5月7日的笔录,他遭到警察逼供,公安局的人强迫呼格吉勒图按照他们的话说,不让呼格吉勒图上厕所。警察骗呼格吉勒图说受害人没有死,认罪就可以被放回家。
4月10日凌晨0点,警察开始殴打呼格吉勒图,警察打完呼格吉勒图时案件就定性了。9点左右,呼格吉勒图蹲在审讯室的暖气管前,双手伸到背后铐住,头上戴着没有面罩的摩托车头盔,脸色发黑
至此一个18岁少年,在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犯罪的情况下,经过严刑拷打,含冤而死。

事情的转折在2005年。
2005年10月23日中午12时50分,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大队长纳胜、教导员马文彪等,持枪冲入呼市新城区铁路材料厂宿舍平房赵志红打工的中英文幼儿园,将作案21起、奸杀9名女子的赵志红抓获。
赵志红被捕后,交代的第二笔犯罪事实就是“4·9”女尸案。赵志红交代犯下“4·9女尸案”后,冯志明曾对赵志红进行了一次单独讯问。这引起了呼市公安局领导的重视,随后赵志红被转移,看管民警也被调换为武警战士。多位呼市政法系统干部说冯志明始终认为‘呼格案’没办错,他觉得赵志红说假话。这可能是冯违规提审赵志红的原因之一。
随后赵志红指认女尸案原案发现场,内蒙古高院正式复查呼格案。
再审判决主要内容:一、撤销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1996)内刑终字第199号刑事裁定和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1996)呼刑初字第37号刑事判决;二、原审被告人呼格吉勒图无罪。

至此,18岁少年终于沉冤得雪。国家赔偿呼格父母200多万,当年的警察一一被审判,遭了迟来的天谴。
可无论如何,这些已经换不回一个少年的性命,也对一个家庭造成了一辈子无法磨灭的伤害。
那几年正是严打时期,为增加“业绩”,冤假错案简直是常事。呼格案给我们深刻遗憾的同时,也让我们怀疑,呼格绝不是第一个喊冤之人,也肯定不是最后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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